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办函[2017]144号)文件要求,我院决定开展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。现将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参见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本、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(2017年修订)》、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本、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(2017年修订)》、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本、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(2017年修订)》(见附件)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(一)报送时间:2017年9月20日前
(二)报送地点:电力大楼学工办0929
(三)报送材料:
1、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的《2016-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三)一式三份及证明材料、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各一份、国奖汇总表。纸质版报学工办,电子版(以班级姓名命名)发邮箱1922353585@qq.com
2、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(每班限报2名,排序)、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填写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;
特此通知
必赢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7年9月14日
附件
1、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本、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(2017年修订)》、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本、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(2017年修订)》、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本、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(2017年修订)》
2、2016-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3、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4、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
5、国家奖学金初审学生情况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