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,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,调动广大辅导员、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,促进班风、学风、校风建设,提高学生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水平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,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16/2017学年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学风标兵班”“先进班集体”“优秀辅导员”和“优秀班主任”评选表彰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依据
按照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本、专科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(2016年修订)》(内工大校发〔2016〕24号)、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本、专科“先进班集体、学风标兵班”评选办法(修订)》(内工大党政办发〔2010〕48号)和《内蒙古工业大学“优秀辅导员、班主任”评选办法》(内工大校发〔2008〕102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评选工作。
二、申报及初审
学院宣传相关文件政策,符合申请条件学生或教师本人提出申请,于2017年10月12日16:00前将系列评优审批表或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学工办(电力大楼0929);“内蒙古工业大学2016/2017学年系列评优汇总表”电子版(班级内排序)发送至邮箱1922353585@qq.com。
三、评审及表彰
院学工组对班级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提交校学生工作处复审后,报校长办公会通过,召开表彰大会,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、学风标兵班、优秀辅导员、优秀班主任审批表或登记表可在校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。申报优秀辅导员、优秀班主任需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(1000字左右)。
2.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的评优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
附件:系列评优审批表、登记表
内蒙古工业大学2016/2017学年系列评优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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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9日